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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新华保险逆市登陆香港市场,但最终受到投资者的冷遇,认购股仅为公开发售部分的56%。
精心制作的招股证明书中,27.74%、36.19%、34.99%为2008年2008年3年偿付能力充足率。 这个数字对保险公司来说看起来很滑稽。
上市融资能处理还款能力充足率的问题吗? 这是新华保险前所未有的漏洞。
偿还“注水”:未填满的洞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资本充足率,体现了保险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对新华保险来说,它就像一个大魔法,新华保险一直走不出这个阴霾。 即使通过增资和借款的发行等暂时获得高充足率,也很快就会下跌。
根据《保险企业偿付能力限额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偿付能力充足率等于实际偿付能力限额/最低偿付能力限额。
机构投资》统计了2001年以来新华保险的财务数据:企业2001-2003年资产总额分别为59.93亿元、127.65亿元、243.79亿元。 负债总额分别为45.7亿元、113.46亿元和229.16亿元。
当时,也有人直接指出新华保险偿付能力不足。 保险企业的实际偿付能力不是从资产中减去负债,而是从“同意资产”减去“同意负债”的差额。 其中,授权资产不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有些资产以折价计入授权资产,因此实际计算中可能低于资产。
2004年,新华保险被保监会提名,指出偿付能力不足。 这在当时是业界首次。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新华保险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的还款能力充足率数据为61.32%。
保险业人士表示,由于原新华保险董事长关国亮的东窗事件、资金违规操作、账外运营、虚增利润等财务和审计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新华保险未能出具财务报告。
此外,保监会于2006年6月28日向新华保险发放《中国保监会监管函》,给予不分红、营销服务机构不能增设等处罚。
在刚刚公布的新华保险募集证明书申报书中,2008年以来的数字很突出。
2008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74%,2009年、2009年分别为36.19%、34.99%,这一现状持续到了2009年。
年3月30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通过股东增资补充资本金140亿元。 增资完毕后,新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5%。
但是,这种类似“注水”的方法仍然无法处理新华保险的问题。
申报表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新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6.07%。 并且,截至去年9月30日,新华保险未经审计的还款能力下降到86.58%。
新华保险的保险费收入一直位居领域前列,但为什么长久以来都摆脱不了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魔咒? 业内人士指出,首要原因与企业前期的快速发展模式、业务结构、前董事长造成的损失等有关。
先天激进,后天微利
一位精算师指出:“新华保险偿付能力不足也可能导致该企业迅速扩大,迅速消费。”
最能代表新华保险扩张态度的,是前高层的一句话。 “许多成功者的故事证明,现代企业胜利的地方不是规模,而是速度。 ”。
到目前为止,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保险费收入上来说,新华保险一直是一辆疾驶的跑车。
资料显示,2000年,新华保险天津、南京、成都三家子公司开业。 2001年6家分企业相继开业,到2002年新华保险经保监会批准,拟建设25家省级分企业和105家地市级中心分企业。
2001年新华保险费收入22亿元,2002年保险费收入79.83亿元,超过前5年保险费收入总和。 2003年继续增加到158亿元
2006年,原董事长关国亮东窗事件发生前后,新华保险费收入增长放缓: 2004年保险费收入187.48亿。 2005年,数字为210亿;2006年266亿57,000万2007年为326亿1千万。
进入2008年,新华保险又开始全速推进: 2008年保险费收入556.8亿; 2009年667亿8千万美元年为936亿4千万美元。
但相应地,新华保险近年来的支出仍维持较高的消费: 2009年营业收入736.74亿,营业支出709.35亿元; 年营业收入1025.13,营业支出1002.27亿元。 前6个月的营业收入为578亿1200万美元,支出为557亿3900万美元,毛利率长期为3%左右。
相比之下,中国平安行动的毛利率在近三年来始终维持在10%以上。
收入提高了,但如何控制费用呢? 作为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保险企业,新华保险的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处理。 $$分页符$$
业务结构:不加压力减压
新华保险大部分产品为分红型产品,2008、2009、年和年6月,企业分红型销售产品保费规模分别占企业同期保险业务收入的91.7%、92.6%、93.8%、93.4%。
保险精算师介绍说:“现金分红法和增额分红法是分红型产品的分红分配方法最重要的。” “对保险企业来说,现金分红可以达到增加企业现金流支出、减少负债、减轻寿险企业偿付能力的压力。 增额分红法以增加保单现有保额的形式分配,这样的分配方法对保险企业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维持每年分红的平稳分配。 但是,寿险企业的还款压力加大了。 ”。
新华保险的分红型产品中,分红的分配方法主要是按增额分红法分配,因此企业对偿付能力的充足率要求也越来越高。
另外,新华保险的业务结构有很大的优势,保险费收入所占比例很高。
与分期支付保费的期限相比,大额支付保费是指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费,这远远大于对业务的还款金额。 很明显,大宗对保险企业要求更高的偿付能力。
2008年、2009年、年、截止日期6月,保险费大规模占企业保险业务收入的53.3%、41.5%、37.2%、28.1%。
新华保险大额保险费规模逐年缩小,但何时能控制在合理水平,这一点值得注意。
投资:恶性循环
偿付能力的不足,会导致投资的限制,投资范围和比例的限制会降低投资收益,进一步加剧企业偿付能力的不足。 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新华保险财务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月30日,企业总资产3466.68亿元,投资资产3345.74亿元,今年以来投资收益73.68亿元。
在资产投入方面,债券型投资总额为1748.79亿元,占企业投资资产的52.3%,其中包括10.7%的国债、11.4%的金融债券、17.3%的公司债券、12.9%的次级债券或负债。
股票、基金等股票型投资共计308.43亿元,占本公司投资资产的9.2%。
关于房地产、未上市股票投资、基础设施债权类投资等风险大、收益高的投资方向。 新华保险由于偿付能力不足,在这些方面受到限制。
调查新华保险前几年的投资收益,发现起伏也很大。 2008年1557.52亿投资资产获得的投资收益为102.44亿元2009年1967.47亿元获得投资资产,投资收益只有71.97亿元。 2928亿6600万的投资总额仍然只获得106亿8400万的收益。
以上的收益水平,在追求绝对收益的保险材料管理工作中,不过是中等水平。
另外,原董事长关国亮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加剧了新华保险的困难。
据媒体报道,新华保险前理事长关国亮主事8年来利用新华保险每月积累资金130亿元。 被免职时仍未归还26亿元,这一巨额数字是新华保险的一个深深创伤。
上市,暂时口渴吗?
2002年发售的新华保险终于在9年后实现了。
新华保险招股书上,招股书的主要用途一栏写得很清楚:“此次a股发行招股书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支持业务持续增长。” a股与H股齐名,a股仅发行1.5854亿股,但以23.25元的发行价,足以暂时缓解偿债能力。
保险业人士表示,处理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方法主要有向股东增资、债务融资和对外股权融资。 股东增资、次级债等已经被采用,上市是新华保险为摆脱资本金限制、提高偿付能力而出的最后一招。
新华保险给予的承诺是,ipo后企业的偿付能力能够达到领域的平均水平,目标为150%。
上市集资后,对今年和明年两年新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预测,摩根大通为192%和166%,德银保守估计为170%-155%。
业界认为,此次上市融资将为新华保险带来近两年来不错的偿付能力数字。
继续和今年前9个月一样,偿付能力充足率随着企业开展业务逐步下降,两年后,新华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否能够达到仍然值得怀疑。
问题的关键似乎与能否改善经营模式、业务结构和投资收益有关。 这对上市后的新华保险来说,将是漫长的挑战。
补充阅读:
保险业的偿付能力规定
《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偿付能力充足率分为三个等级:偿付能力低于100%的保险企业分为紧缺类企业。 100%-150%之间是足够的I类企业;150%以上是足够的ii类企业。
相关规定还对紧缺的企业加以细化和要求: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企业,中国保监会可以将该企业列为要点监管对象。
100%一下子分为三类,给予不同的要求: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0%-100%的企业,中国保监会可以向该企业提出整改方案,要求在期限内达到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对该企业 可以采取限制业务范围、限制股东分红、限制固定资产购买、限制经营费用规模、限制分支机构增设等必要的监管措施。
如果偿付能力充足率在30%到70%之间。 除上述措施外,保监会还可以责令该企业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限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费用水平,限制企业商业性广告,停止开展新业务,采取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最后,对于30%以下级别的企业,除上述两大措施外,保监会还可以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接管保险企业。
作者: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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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华保险保费收入居前列 填不满偿付率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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