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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商业环境。 4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十条》(以下简称“十条”)。 《十条》比较民营公司快速发展要点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依法缓解民营公司融资难的融资贵问题,依法解决关联方相互担保案件,依法维护政企纠纷中民营公司合法权益等诉讼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制定确定规定。

“民间公司融资难是融资高、民间公司反映最多、最头疼的问题。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锦标表示,根据《十条》的规定,依法审查金融机构停止融资、贷款、贷款等行为,积极运用调解等纠纷解决办法,促使银行和公司共同度过难关。 依法审查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的补充作用。 依法审查公司间贷款的法律效力,保护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解行为。 民间借贷中以不合理收款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行为,依法不予支持。

实践中,民营公司相互担保事件频发,高质量的公司容易因连带担保而陷入经营困境。 《十条》确定,在担保案件中,保证人提供普通担保,债权人只起诉保证人的,应当追加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的,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 在执行案件中,债务人具有可执行财产的,优先执行债务人。

“本条的目的是‘解决一个担保案件,防止几家高质量公司倒闭’。 ”。 吴锦标表示,在担保案件中,债务人可以执行财产的,应当成为第一还款责任人,债务人的财产难以变现,因此担保人的财产不仅容易执行,而且不能先考虑执行担保人。

比较了政府招商引资后违反约定、协议,严重影响经营者优化环境的现象,《十条》提出行政机关违反协议,约定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需求。 妥善审理因政府策划调整、政策变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民营公司合同的,依法支持民营公司返还投资权益或要求赔偿损失。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鲁统民通报了山东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质快速发展的10个典型案例。 在某开发企业诉某县人民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补偿案中,省法院二审表示,某开发企业投资实施涉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县政府和县国土局受益于涉案项目新的耕地指标,实际形成了土地开发合作关系,县政府、县土土土局

“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整理,确立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依法判决政府对民营公司进行补偿,推动了相关政策的落地效应,让民营公司真正有了政策获取感、财富安全感。 ”鲁统民说。

“只有交易尽可能多地达成,顺利达成,市场才有活力”吴锦标说,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还没有走出经济交易“管制型”的思考。 为此,《十条》确定依法鼓励支持市场交易行为。 正确评价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 对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允许当事人在判决前补充手续,尽量督促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另外,《十条》还做出了确定规定,如强化平等保护司法理念,节制审慎司法,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加强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扩大民营公司债权案件执行力度,畅通民营公司纠纷处理渠道等。 (张依盟 段绿色) (完)


标题:“山东省法院出十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优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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