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高柳町的贺某即将结婚,请该村的关某开摄像机。 结婚当天,关8的驾驶车辆正在加速,结果后部摄像机被甩出车外,受重伤死亡。 某赔偿死者家属后,法院判决关某构成过失死亡罪,判处缓刑。 后贺同意赔偿某10万元,双方有协议,但未得到全部履行。 僵持之下,关某向法庭控告了贺某。 11月7日,记者从青州市人民法院获悉,关某的行为是无偿帮工,贺某是无偿帮工活动的受益人,双方达成的协议比较有效,贺某判决按协议支付赔偿金。

2007年,关某因犯交通事故罪被判处缓刑,被吊销驾照,之后在淄博和车里。 预定结婚的贺某打电话要求关某回来开自己的面包车,载着摄影师拍了婚礼的录像。

为了便于录像,面包车最后一排的座位被撤走了,只有一个马萨诸塞请摄影师坐下。 在迎接新娘的路上,摄影师慢慢关上车门,记录下婚礼队伍的场景,害怕危险,建议摄影师趴在侧门的窗户上录像。 但是摄影师说它拍不好,某认为摄影师工作很久了,一定有自我保护的经验,于是打开了车尾的门。

录像结束后,听到关先生说摄影师可以走了,他打算加速追赶上一个队伍。 刚加速,听到车后面有人喊摄影师下车了,关某赶紧停车看。 摄影师被扔在离面包车约4米的路面上,仰面躺在地上,但头上流血,昏迷不醒,在陪同人员慌忙拨打120时,摄影师因重伤死亡。 作者:文三

标题:“司机无偿帮工开车加速 摄像师被甩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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