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测量室温,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市民期待着一个客观公正的“审判”
虽然付了暖气费,但是房子的温度不符合标准,向供热机构申请了退款,但是由于各种理由被拒绝,是很多市民面临的课题。 11月2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和配套服务机构的缺乏,供暖不符合可退保的规定实在难以落实,客观公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成为广大市民的期待。
质疑1
暖气温度不符合标准
怎么老是用管子说话
转眼进入11月,供暖日临近,维城区西城名都区的刘先生又担心了,万一今年家里供暖效果不好怎么办?
刘先生对记者说:“去年付了3000多块钱的暖气费,以为可以‘暖冬’,但没想到从暖气到房子的温度不符合标准。 我多次打电话让热力企业给家里测温,他们也表示今年1月和3月来了,都没有达成。 ”。 刘先生供暖结束后,他要求热力企业退钱,但温度达不到标准是因为家里的暖气管道堵塞了,和他们无关,他说:“能看到供暖季节,不知道今年会怎么样。”
去年,经济区宏鼎畅溪园区发布的“温度不达标,未追究房地产责任”供暖协议引起网友热议。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暖设计规范和室内供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的,供热公司应当保证供暖供热期间内客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在18℃以上。 供热公司的原因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公司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减少热量费用。
但现实是,房子的温度不符合标准,想要退钱就成了难题。 最后热力企业的借口大多是业主家里的供暖设施等硬件条件的障碍,让市民束手无策。 作者:文三
标题:“潍坊:供暖不达标 退费咋就这么难?缺少公平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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