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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交通事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由于未能支付高额医疗费,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终身残疾或失去宝贵生命。 为此,山东省高密市设立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交通事故中的重度受害者看到了重生的希望。
9月24日上午,高密度市民徐晓支持及其亲属带着感谢信来到高密度警察大队事故科救援办公室民警手中,感谢他们在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
徐晓芮的丈夫单今年26岁,是高密市柏小镇的人,家里有一岁以上的孩子,日常生活都靠夫妻两人打工维持,家里很苦。 今年5月3日20时左右,开电动车回家的单在康成大街从东向西行驶到胶河西岸十字路口时,与轿车发生事故后,电动车滑到南侧,在对面的重型普通卡车上发生了二次事故,单因脑挫伤、顶部硬膜下血肿、多发颅骨骨折,
事故发生五个月来,小单头部受伤,至今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 引起事故的一方既没有第三者的责任保险,也不想对事故做出应有的赔偿。 全家都储蓄了钱,借了钱,才筹到了近10余万元的医疗费,终于夺回了单先生宝贵的生命。 但是,单的后续康复费用至少需要20余万元,对这个负债累累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得知此消息的高密度交警大队事故科紧急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机构,迅速申请垫付医疗费,在最短时间内将炭送到单家雪中,单家重新燃起希望。 单的妻子连夜写感谢信,表示对警察的感谢。
自2004年4月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以来,截至2.79年9月,高密市共救助66人,垫付金额105.17万元,其中垫付抢救费用102.38万元,丧葬费2.79万元,向哪些孤立无助的事故受害者寄予了希望和温暖?
高密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涛介绍,高密市社会道路救助基金从年上半年开始实施,我们高密度作为潍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的试点单位,从年4月14日开始具体实施,基金会的宗旨是抢救伤员,及时垫付医疗费,保证公民的生命权 在实施过程中,只要受害者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我们的救助基金就会进行救助:第一种情况是交通事故逃逸,第二种情况是符合救助条件,并且没有交强险,第三种情况是抢救费用明显交强险超过一万元
作者:林峰
标题:“高密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帮受害人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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