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当某个商标申请存在不合格时,可以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进行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标题:哪些因素决定了商标异议答辩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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