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快速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收款道路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要求,山东省已经优化完善和公布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款标准。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做好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据悉,截至年底,山东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7473公里,从年底的全国第十位跃居第五位,实现了“县通高速”。 “十四五”时期,山东基本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截至2025年底,山东省高铁开通距离达到4400公里,实现市通高铁,高速公路开通距离超过10000公里,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360个,运输机场12个,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距离6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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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相关路口的收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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