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很难明确业主的讨论没有结果,需要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
虽然正式供暖已经开始了十多天,但一些市民家里的温度依然难以达到。 供热企业直接供热的小区居民,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供热企业按照供暖不热天数退保。 但是,许多用房地产供暖的小区居民,申请退保总是被房地产以各种理由欺骗,业主们受到了非常不公平的对待,房地产也很不满。 市民迫切需要答案,怎样才能应对这个难题。
温度不达标,孕妇饮食寒颤
正式供暖已经过去十多天了,奎文区华府一品区的业主们越来越着急。 从正式供暖的第一天开始,小区内的供暖情况就不理想,很多业主的房子温度都没有达到,即使现在很多业主的房子也没有变热。
小区老板王先生说,他家住在15楼,暖气刚开始的时候,房子的温度不到15℃。 他觉得因为第一年的暖气,管道需要时间预热,所以耐心地等了几天。 没想到接下来几天家里的温度计没怎么变化,依然维持在那个温度。 和没有暖气一样。
最近,小王回家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看看温度计的温度,每次都很失望,温度最高的时候只有16℃,也没有达到最低标准的18℃。
这几天气温下降得很厉害,房间真冷,和他们一起住的父母已经搬到老房子里了。 为了方便上班,王先生和妻子只住在这里。 妻子怀孕7个多月了,吃饭的时候冷得发抖,晚上睡觉盖两床被子,心疼得很着急。
王先生说为了改善供暖效果,他多次往暖气管里加水,结果越来越凉快了。 给负责供暖的小区的不动产打电话,第一次访问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原因。 第二次换人来了,进屋一看,什么也没做就转身走了。 从那以后,谁也没见过开门。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的遭遇不是一个例子。 华府一品区自从供暖开始,不少小区业主没有达到温度,但迟迟没有得到一个说法。 小区里为什么达不到暖气? 什么时候能达成? 无法达到的这些天数的费用怎么计算? 业主心里没有答案。 作者:文三
标题:“潍坊:物业供暖达标难退费更难 亟待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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