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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的有关要求,山东省委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作了补充通知如下。
1 .风险高的地区的人,请过来一会儿。 中风险地区人员大抵吕梁,确需出行时,应保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说明,72小时内保持较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对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通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回鲁人员实施了14天集中隔离。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地区人员,需要进入鲁回鲁时,应在7天内保持较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其他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从业人员等要点群,确需进入鲁回鲁的,以及跨省返回我省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在7天内保持较有效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 .他人携带健康通行代码“绿色代码”移动,体温正常,并在个人防护的基础上有序流动。
5 .关于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不变。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开始实施,于2021年3月8日结束。
为规范和落实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扩大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率、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法等,确保各项措施的科学准确执行。
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人员指导小组(司令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标题:“关于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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