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为提高养老机构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养老机构责任险统一示范项目工作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为养老机构责任险统一示范项目工作人员

据了解,目前我市许多养老机构的老人平均年龄在80岁以上,这些老人以半自理、失能、失智为主,容易发生骨折、掉床、呛水、猝死、迷路等风险,养老机构的经营存在高危风险。

11月7日,奎文区馨悦老年服务中心院长周建敏表示,尽管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全力照顾老人,但不能说万无一失,大家都不想出事,但也不能说完全不用。

“养老机构的经营有风险是现实问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发生事故的话,家人一定会有怨言。 纷争是不可避免的,”周建敏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介绍,“养老领域经营风险大,老年人脆弱,稍不观察就会发生事故”我市实施养老保险机构责任险,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价格和风险,促进养老机构产业的快速发展。

该职工表示,目前我市许多养老机构存在利润难、风险大的问题,一旦遇到高额赔偿问题,将直接影响养护。 “有了养老机构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的运营也就有了保障。 ”。 该员工表示,养老机构的责任保险规避了养老机构的风险,为其运营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通知》指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均可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养老机构,保险床位可根据实际投入的床位数,适当上浮,但占实际投入床位的5% 所有入住者平均必须与养老机构签订入住协议书。

关于保险费用,我市每年设有床位60元、100元、140元三个等级,由养老机构自主选择。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进行机构法人登记的民办和公营民营的养老机构,政府给予了50%的保险补贴。 保险期为一年,自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

(记者齐英华刘燕)

作者:文三

标题:“潍坊市下《通知》 养老机构吃上“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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