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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新办公室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送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截至2009年12月,厦门、广州等15个试点城市将改造106个老小区,惠及5.9万户居民。 试验表明,城镇旧小区改造不花钱、得天独厚,不仅帮助居民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也是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要措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全面调查,截至今年5月底,需要改造的城市老小区17万个,涉及居民数亿人,涉及面广,情况各异。 目前将改造复印件分为三大类:第一,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气、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等,包括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和电梯加装。 二是提高各级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活动场所,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停车场、活动室、物业用房等;三是完善的公共服务类设施,包括完整的社区养老、抚幼、文化室、医疗、辅食、家政、快递、便民、便利店等设施。 “从保基本开始,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变得完整。 我们据此大致因地制宜,通过项目明确改造文案。 ”。 黄艳说。
从考试和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要搞好城市旧小区改造这一系统工程,需要解决许多问题。 例如,地方需要加强统一协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动员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旧小区改造。 加装电梯是一项需要居民协商的事业。 越高的楼层,居民的意志越强烈,但低层居民的诉求并不迫切,反而觉得电梯占用了公共空间,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黄艳认为,各地的经验必须因地制宜,一个楼门一个方案,群众工作要细。 目前,该业务已在各方面展开,年全国老小区增设电梯1万台以上,正在施工的4000台以上,前期手续的7000台以上。
今后如何同步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与改造事业同等重要。 在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有些居民不同意支付不动产和其他服务。 一是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推广加强诱惑,提高老小区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 二是动员居民的理解支持,让大家从一开始就参与改造,珍惜改造成果,共同形成维护改造效果的自觉。 据建部介绍,各小区居民构成不同,物业管理模式、收款及服务水平差异较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不能大包小包。 要让居民充分协商,为他们选择的管理模式、管理企业形成一致意见提供平台。
筹资也是改造旧小区的难点之一。 目前采用“居民出一部分、社会支持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但是,改建的费用、今后运营的费用、今后提供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的费用,资金诉求的总规模非常大。 黄艳表示,应该以可持续的方式扩大金融对老小区改造的支持,运用市场化方法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
标题:“权威发布:城镇老旧小区 17万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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