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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门槛,放宽涨幅限制范围,增加交易申报类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推进四个新政优化大宗交易机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消息,13日该所发表了“征求大宗交易机制优化措施意见的书信”。 意见征集表显示,拟进一步优化大宗交易机构,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文案。
大宗交易时间从30分钟延长到4个半小时。 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的竞价交易时间段是正常下班后30分钟内的15:00到15:30。 此次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将再增加一个独立的大宗交易时段( 16:00-20:00 )。 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交成交申报,当天成交,次日清算。 而且,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在这个时间段增加当天比较有效的“收盘价申报”类型订单,买卖双方均按当天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按时间优先、数量优先大致成交。
二、交易门槛下降了八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比例调整a股、b股和基金大宗交易最低限额,调整计划将a股大宗交易最低限额从“50万股或300万元”调整为“10万股或60万元”。 B股从“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为“10万股或6万美元”。 基金由“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60万份或60万元人民币”。 国债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元”调整为“100手或10万元”。 其他债券由“1000手或100万元”调整为“50手或5万元”。
三、放宽涨幅限制范围。 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供带锁定期的大宗交易机制。 受让人认购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涨幅越宽,锁定期越长。 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为两个阶段:涨幅限制范围为上一收盘价的70%-130%,锁定期至少为6个月,涨幅限制范围为上一收盘价的50%-150%,锁定期至少为1年。 目前执行的成交价格范围规定,有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必须在当日的涨幅限制范围内,无涨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在上一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竞价时间内成交的最高和最低竞价之间,由买卖双方采用议价方法进行交易
四、增加大宗交易申报类型。 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在许多日子推出有效的“如果不是全部成交就取消的固定价格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各会员机构认真组织研究大宗交易机构的优化措施,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19日前提交正式意见反馈书。
标题:“上交所推四项新政优化大宗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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