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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最新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表示,支持上市文化媒体公司并购重组,支持跨地区、跨集团开展市场化并购,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对文化公司改革上市,上述负责人应根据公司融资偏好,比较制定融资计划和政策措施,部分文化公司可以先行改革,引进战术投资者。 文化公司必须做好改革工作,规范运营,完善资产,独立业务,不引起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在持续盈利方面,可以独立走向市场,在经营上不会对大股东造成很大的依赖。

上述负责人还指出,应观察目前拟上市文化公司存在一点问题:一点公司改革时间不长,规模不大,经营能力、市场拓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独立性有缺陷,多家文化公司仍难以整体上市,核心资产和业务纳入上市公司存在障碍,未上市部分负担沉重,也有亏损。 区域经营优势明显,行政分割制约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空间。

今年3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快速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文化公司的上市事业。 此后,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庆在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金融事业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应根据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和相关审批程序,从四个方面重点支持我国文化公司上市:一是处于成熟期、经营相对稳定的文化公司在主板市场; 目前主板的发行条件完全向社会公开,所有符合条件的文化公司都可以通过推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是鼓励已上市的文化公司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用于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领域整合。 目前上市再融资的方法比较灵活,门槛也相对较低,已上市文化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随时通过保荐机构申报。 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公司在创业板市场上市。 目前创业板市场已经开通,凡是符合条件的中小文化公司都可以在创业板上市。 四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公司以企业债务、可转换的方式融资。

标题:“证监会:支持已上市文化传媒公司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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