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委印发《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解释责任办法》,全文如下。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全面严格的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职务、自主行为,发挥每一个职责和模范领导作用,更好地推进全市转型升级、科学快速发展,《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包括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施解释责任,多次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矫正和教育相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
作者:林峰
标题:“市委印发《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地址:http://www.water-quality.cn/xwzx/1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