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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未能索要3000元工资,与原上司一起
曾在寒亭区纺织厂工作的袁某,因上司陈某拖欠3000元工资,产生了心生怨恨杀害陈某的想法。 袁某持刀进入陈某经营的纺织厂内,刺伤其连数刀,重伤二级。 袁某想杀害陈某自杀,但他吃了老鼠药没有效果,跳进河里又被水流冲上岸。 月11日,记者从寒亭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袁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前后请了七八次工资,心里怨声载道
今年53岁的袁某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人,十几年前和妻子离婚后,一直在外面工作。 去年3月,他来到寒亭区陈某经营的纺织厂打工,到去年6月在纺织厂工作期间,老板陈某为袁某支付工资2400元,3000元工资尚未支付。
随后,袁某因身体不适,辞去了纺织厂的工作。 由于手头拮据,他多次向纺织厂老板陈某索要拖欠的3000元。 但是,前后去了七八次,都是吃闭门羹,被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袁某从此心生怨恨。
“工作他对我没有任何缺点,即使活着也不会给他钱。 明明可以欺负我,欺负年轻人。 我这么大了还欺负我。 我想让他付出代价,杀了他我也想自杀,和他一起死。 ”。 被捕后,在警察的盘问下,袁讲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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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索要工资不成想同归于尽 捅伤人想自杀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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