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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林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日发布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通知指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注意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了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偿还的,逾期不解决,不予处罚。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证明和补缴后,可视为正常缴存。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公司,可以按规定暂缓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公司利润好转后再恢复缴纳。

对比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手续确定单位可以统一申报办理。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申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信用政策给予适当倾斜。 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正常还款的,逾期不解决,不处罚。

另外,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制。 确实需要在业务办理店办理的情况下,应该事先预约,弄错高峰期办理。


标题:“国管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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