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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鲁建节科字[]7号文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的要求,建设高100米以下的城市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和集中供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10月22日,记者采访了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获悉根据我市要求,各县市区30层以下的住宅也需要安装太阳能。
新规我省100米以下住宅需要安装太阳能
10月14日,山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鲁建节科字[]7号文件《山东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新建100米以下城市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和集中供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替代为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再生能源热水系统
另外,《通知》还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中应用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提出了详细要求。 《通知》要求新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采用。 另外,太阳能集热器外机必须根据相关要求安装压板或进行镶嵌安装,确保安全、可靠、美观。
市民生活更加便利,欢迎这项规定
《通知》问世后,引起了市民的热烈欢迎。 据居住在潍城区玫瑰国际区的徐先生介绍,他们的小区很旧,当初买房时没有强制安装太阳能,但多年来一直使用热水器洗澡,所以没有太阳能那么方便。 “最近打算买新房子,新小区如果有太阳能的话,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 ”徐先生说。
居住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观天下的刘先生说,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强制安装太阳能的链接。 “安装太阳能,不仅方便居民采用,而且节能环保,对我们的环境非常有益。 ”。 刘先生说:“我最关心的是我们潍坊是怎么执行的,我看到的规定是山东的,潍坊能落地吗? ”。
部门未来我市将强制宣传太阳能
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全省各城市积极宣传太阳能光热系统要求,为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服务
该员工表示,以前我市发布相关规定,我市12层以下住宅宣传采用太阳能,但以前属于宣传阶段。 目前,随着山东省相关规定的出台,未来将强制宣传太阳能的采用。 工作人员说,安装太阳光的住宅的高度按照规定在100米以下。 也就是说,我市30层以下的住宅都在这个范围内。
该工作人员介绍,潍坊市各县市乡镇尽快宣传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推广建设太阳能采暖和供冷示范工程,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工程的结构、供水、电气等专业设计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记者知道,为了推进这项规定的实施,我市也进行了多方面的制约。
“新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进行专项审查,使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设计,未使用的,审查合格。 新建高层住宅不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条件的,开发建设和设计单位应当书面证明原因,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否则,不审查。 ”。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开工建筑在获得施工许可前,要严格审查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应用情况,如不符合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不予以施工许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太阳能光热系统安装的检查,对未按规定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系统或者安装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停止整改。 实行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检测意见书制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检测意见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保存在工程文件中擅自取消太阳能热水系统,或者安装质量不合格,或者经验收备案
标题:“30层以下住宅将配套安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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