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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则、健康快速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临安县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了长效的监管机制。

一是网格监管。 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考招生区域划分监管范围各城镇的教育管理负责本城镇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网格划分工作。 并要求建立领域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登记簿,实行干部教师定点包依赖制度,每月巡逻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拒绝整顿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的,向县教育局职业和民办教育科备案。

二是不定期巡逻。 县教体局根据城市派出所辖区范围设立4个执法小组,不定期对城市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巡逻,定期更新监管登记簿和黑白名单,要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或停办学校。 各城镇教育管理局也应当设立相应的组织,不定期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网络巡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或者要求停办学校。

三是联合执法。 对网格化监管或不定期巡逻中拒绝整改或不继续整改的培训机构,县教体局会同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行政处罚或取缔。 对监管主体确定的培训机构,县教体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分配培训机构名单,由各职能部门和镇街政府主导监管。 各镇政府还应当设立由教育管理处、民政处、市场监督管理处、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组成的执法队伍,对属地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执法,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取缔。

标题:“临朐县树立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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