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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个信息特别火,关注的人评论的人特别多,有赞同的有嘲讽的意见并不一致。这就是:3名曾在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在公安分局办公室,3名扶人的小孩和两名办案民警分别获得了由民间基金提供的“好人”奖励现金。 有人说,这奖不该发,因为助人是美德,承受委屈是修养,这样做容易给做好事赋予功利目的;也有人说这发奖的意义残缺,除了鼓励好人还要惩罚讹人的人,而惩罚才是杜绝此类行为的关键。 笔者要讨论的是,从务实的效果来看,这个“委屈奖”能处理问题吗 事件是年发生的,“委屈奖”是两年之后才颁发的。更首要是事发当时,协调失败,3个孩子的家人硬是被讹了钱。倘若他们真的是委屈的,那么这种委屈和挫败已经整整承受了两年。这个奖来得有点晚了! 为什么说晚,教训和教育最好是在当下进行,这样才比较有效果,特别是“扶人被讹”这种影响恶劣,传递迅速的社会事情,有关部门不马上予以澄清,奖励和责罚不并且进行,那么就一些传递正能量的作用都起不到,更不用说安抚当事人受伤的心了。 还有一些需要质疑,两位办案民警也并且获奖,这种事件不应该是民警的本职从业吗有句可能听起来有些冷酷无情,“承受委屈、文明办事”,这是他们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吧。更何况,两民警并没有协调成功,在这件从业上,按理说他们是尽力却未处理问题的,如何还能获奖呢。 更令人不解的是,这5份奖金都是民间基金提供的,我们先不管什么民间基金,何时成立的,民间能提供基金,证明民间都看不下去,那么,两年来,当地政府他们干了啥 这项迟来的来自民间的“委屈奖”如何能安抚民众“凉透”的心哪!
作者:文三
标题:“评论:迟来的“委屈奖”如何安抚已经凉透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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