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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孙红丽)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上海已在16个区全面启动非上海籍共享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咨询和受理工作,计划于年9月底前完成。
此次共享产权保障住房扩大,聚焦常住人口中上海市创业稳定就业的人员,特别是各类人才、青年职工,持证年限长、学历层次高,符合本市产业快速发展指导,重点处理居住证持有人住房困难问题。
在房源方面,郊区以辖区为主,完全利用好辖区内建设保障性住房房源。 中心城区可申请本市统一大居房源,房源预计首要分布在浦东惠南、奉贤南桥东、松江南站、嘉定黄渡和宝山区村拓展等基地。 房源项目和价格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和申请家庭公布。
上海居委会表示,这是进一步扩大共享产权保障住房供给,不增加保障力度的延伸,不影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给。
根据规定,上海非户籍家庭申请共享产权保障住房需要满足以下6个条件: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为标准分数( 120分)。 二、本市无住房,在提出申请前5年本市无住房销售或赠与行为。 三、已婚; 四、现工作人员必须连续1年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地登记。 实际上在支付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公司连续工作一年。 但是,同一区内有两个以上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从业,且累计职工满一年的,可以提出申请。 五、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 六、三个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不足18万元(含18万元)。 两个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照上述标准上浮了20%。 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不足21.6万元(含21.6万元)。
标题:“上海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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