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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记者张千千)中国人民银行25日宣布,从今年10月8日起,新发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间的最优贷款利率( lpr ) ( lpr )为价格基准点形成。 这一变化主要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比,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
央行官网表示,价格基准转换后,全国首次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 (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的lpr计算为4.85% )。 两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应在相应期限lpr上加上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与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公积金房贷利率政策暂时不调整。
央行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是为了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房的”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标准的平稳有序转换,维护贷款双方的合法权益。 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公告指出,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措施》大致基于国家统一的信用政策,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辖区内首套和两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增加下限。 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加分下限合理明确各项贷款的具体加分数值。
据悉,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与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协商利率重新定价周期。 重新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 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都会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该期间的lpr。
该负责人表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一部分,在改革完善的lpr形成机制的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标准也需要从贷款基准利率转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
标题:“新发放商业性个体住房贷款利率将“换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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