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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连发两个公告,规范贷款市场。 一个是《网络贷款领域风险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山东“迄今为止没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并通过检测”。 一是《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小额贷款企业试点经营资格的公告》,11家小额贷款企业试点经营资格被取消,其中包括潍坊3家。 市民在办理网络贷款时,必须注册资质合法、透明的p2p互联网平台。

我省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检测
在最新发布的《提示状》中,对p2p网络贷款机构的性质、网络贷款参与者的风险承担大致风险,出借人承担投资风险 根据 《提示状》,目前p2p网贷领域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山东省没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并通过检测。 今后将在全省范围内取缔所有未通过检验的p2p网络贷款业务。

提示:参加网络贷款的出借人必须具有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经验,熟悉网络。 出借人以资金为来源的合法自有资金,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自行评估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出借带来的利息损失。

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形成的借贷关系是民间借贷,借贷者要对自身的借贷行为负责,借贷前要进行彻底调查,不得在网络借贷平台和股东的背景下评价投资的安全系数。 如果虚假标的和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人有可能失去所有本金和利息。

提示状还提到了如何处理出借人与网络借贷新闻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新闻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要求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贷款合同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

因涉嫌犯罪而发生出借人损失的,出借人立即将有关证据拿到公安机关举报,由人民法院判定刑事被告人(犯罪行为人)的赔偿责任,相关犯罪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我市3家小额贷款企业被取消试点经营资格
日前,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中国银行领域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试点小额贷款企业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小额贷款企业的指导意见》 其中包括潍坊三家企业,分别是寿光市懋隆小额信贷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北海小额信贷有限企业、寿光市汇鑫小额信贷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称,试点经营资格被取消后,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依法承担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但不从事小额贷款相关经营业务。

小额贷款企业是由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 在11家被取消试点经营资格的企业中,寿光市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被注销小额贷款经营资格,其余10家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市民在办理网络贷款时,应当仔细检查互联网平台的资质和注册新闻,并在注册新闻的透明度和合法平台上注册。 必须仔细阅读p2p互联网平台上的电子合同和相关政策规定。 对于网上的电子证据和合同,必须妥善保留保管,必要时截屏应对之后可能发生的纠纷。


标题:“互联网借贷 看清平台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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