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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媒体网报近日发现,青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未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租赁内开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现场询问当事人拍照、做现场记录、询问记录,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 樊文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樊文健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前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取缔了医生所在地。 当事人樊文健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打击违法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非法行医是指合法从事医疗活动,非法行医形式多种多样,主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基地,以外打工和当地农民等文化程度较低的群体为服务对象。 有些患者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知之甚少,开设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规则不明确,急症是盲目选择医生,或者凭个人感觉选择医生,有些群众认为 被私人诊所相对便宜的钱所吸引,认为看病迅速方便,小病不用消费、检查费、用药,容易静脉滴注。

非法医生不仅扰乱了已经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医生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视和理解也有距离,医疗服务质量差,而且侵害了就诊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的医疗秩序。 非法医生的隐蔽性增大,赚取高额利润是非法医生非法医生的首要原因。 一点非法医务人员尝到甜头后,拒绝善休,多次打击后,仍在继续开展诊疗活动,隐蔽性增大,将坐诊病人改为就医,或将日间医护改为夜医,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

今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药品监督、公安、镇街道和居委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社区卫生事业,吸引和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医疗机构也要改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吸引患者,合理放宽个人医疗准入,完善竞争机制 推广加强力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推广的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不正当医生线索,

标题:“青州市卫生计局加大非法行医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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