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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暂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于4月24日起正式施行,并将其纳入新房强制保险。

对许多人来说,购房的费用相当可观,因房屋质量问题转嫁责任、责任人消失、责任人无法赔偿等情况,使购房者陷入维权困境,最后可能“哑巴吃黄连”,只能独自承担损失。 今后,北京新购房业主如发现住房相关质量缺陷,可向保险企业提出索赔申请,这有助于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切身利益,降低购房风险。 新政不仅给广大购房者吃“定心丸”,还与其他相关险种综合实施,为工程质量增添了“保护锁”,以期实现开发商、业主、保险企业多赢的局面。 (马若虎)

标题:“新华网评:新房上保险 购房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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