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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今年的棚改任务日前分配到各市。 我省今年将开工棚改房213884套,基本建成棚改房108060套,发放租赁补贴30468户。 目前,这些棚改任务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项目清单在各市相继公布。

今年我省棚改开工任务为济南市44397套、青岛市28598套、淄博市4573套、枣庄市16520套、东营市2908套、烟台市3607套、潍坊市9966套、济宁市13910套、泰安市13396套

今年,棚改项目的认定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认定办法严禁将8种情况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因道路扩建、历史街区保护、文物维修等原因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 严禁将农村危险住宅改造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严禁将住房年龄不长、结构较为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 严禁将棚户区改革政策覆盖在常规建设城镇;严禁将园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墙面维修等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 严禁将校舍改造、养老院改造、厂房改造、工矿公司和商业设施等非住宅搬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生活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

标题:“今年山东省将棚改21万余套 8类情况严禁列入棚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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