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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齐鲁网闪电信息网报道,昨天下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好年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就业的通知》。 通知指出,符合注册业务要求的教师需要在11月29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jszg.edu )报告情况。 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注册不合格解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五年一个周期的定期注册。 定期不合格或者逾期不登记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
那些人需要注册吗?
通知指出,本次报名对象为公立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编制为职业教师(不包括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机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进行初次注册,目前注册满5年的教师,必须进行定期注册
2、试用期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教师,必须首次注册
3、初次登记的结论为“暂缓登记”,目前符合初次登记条件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进行了最初的注册。 由于教职学校和岗位的调整,目前不在注册范围内的人,不进行注册,教师资格证仍然有效。
今年应该怎么注册呢?
根据通知,今年11月22日-11月29日,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jszg.edu ),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客户,完整注册个人新闻,在人事关系的选择现场确认点填写新闻,系统
11月22日~12月3日进行确认点的现场确认。 经各登记机关初审、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讨论, 12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对各登记机关的登记结论进行终审。
什么条件可以注册?
一、申请定期注册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注册合格。
1 .聘用为中小学在职教师
2 .具备与教职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10项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表现合格;
4 .在初次注册比较有效期内,每年通过年度考核,以上等级
5 .在首次注册比较有效期内,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36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6 .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申请初次注册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为注册合格。
1 .聘用为中小学在职教师
2 .具有与教职相应的教师资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10项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表现合格;
4、通过上一年度考核及以上等级或试用期考核。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结论应当为“暂缓登记”:
1、经登记机关审查,在比较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的教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的;
初次注册比较有效期内,任意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初次注册时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在初次注册比较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一个学期以上。 但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阅、支教、培训、培训、学术交流、病假、产假等情况除外。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结论应当为“登记不合格”:
1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10项规范》,教师考核不合格或存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解决办法(年修订)》相关情况的。
在初次注册比较有效期内,年度考核连续2年以上(含2年)不合格
3 .被依法取消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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