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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学教师和家长都来看了!
从1月29日起,我市中小学全部开始寒假,市教育局在寒假期间就全市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负面措施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安排全年中小学寒假的通知》和全市全年中小学假期工作人员安排,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有意义的寒假。
缩短寒假的休息时间
要求全市中小学按规定时间放假,不得用晚上放假、早点返校等方法侵占学生的实际放假时间。 落实中小学教育公开要求,在网站、自媒体等发布假期时间、员工安排等新闻,接受社会咨询和监督。
科学布置假期作业
中小学要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合理配置假期工作,控制工作总量,不让学生成为“刷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要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员反复科学、职业培训,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促进中小学生全面个性快速发展。
严厉打击违反规则的行为
寒假期间,任何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开放教育资源)组织学生集体到校、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参加、组织各种辅导培训班,并向社会力量学校机构借用学校联合或校舍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严禁学生或家长自愿签订申请书(保证书),以房屋委员会的名义等强制或变相引导学生到学校学习或统一自习。 对顶风违规者多次“零容忍”,并依据《山东省对违规追究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等规定承担严格解释责任。
加强中小学学校办学的监督管理
要求县市区教育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指导和监管,运用督学责任区等较为有效的机制,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的规范管理,多次指导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法规政策办学。 不要违反学校通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违章学校的行为,要认真检查,及时纠正。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中小学假期规范的运行情况进行明显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查处的违规运营行为。
标题:“市教育局严格规范寒假中小学办学行为(附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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