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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据报道,圣荣小区沿街房间因物业费未及时支付,物业停电约1周。 但是,业主支付物业费后,物业派电工投入输电并通知业主,要支付5元的“投入费” 不动产本来就是服务业主的一方,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动产和业主成了“死对头”。 我不是没有履行付给你相关费用的责任,而是为了什么东西断水不供暖。 不动产和业主的矛盾有很多,根源在于一方或双方只着眼于自身利益,不舍身为对方着想 现在买房子不容易。 业主认为部分服务是理所当然的。 你怎么收那么多钱? 但是,房地产,我想我们也要赚钱吃饭。 我不是你的仆人。 不管你说什么我们都做什么? 这样看来,双方似乎都有道理,但只有一个不动产,业主很多 不动产应当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并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收取合理的报酬 业主们之间的情况互不相同,理解和接受的也不一样,但这不是业主们的错误,而是客观事实,如何让业主统一认识一件事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房地产应该进行信息表达的义务。 你的不动产有责任让所有者了解你的行为。 这是你应该做的责任。 只有做了这个,你才能合理,你下一步的工作才能更顺利地开展。 毕竟业主们的素质水平不同,房地产不能天真地希望业主们自发认知,接受你的一切行为,需要对所有业主进行良好的信息表达和解释 再看看这个“投入费”,5元前不多,但是这笔钱有来源吗? 合理吗? 你有收据吗? 因为拖欠事业费让业主停电本身就不合理,所以随便挂名收费,也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谁也不能理解和接受 因为你的不动产没有履行职责 所以,业主不该拒绝吗? / h// h// h// h// h// h
标题:“物业收“合闸费” 物业的责任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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