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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客户权益保护日已经31岁了,这不算是一个节日,因为没什么可庆祝的,更是像一场战争或者一场审判。弱势的一方在第三方支援的情况下,想打个翻身仗,想谋回自己的损失。然后,世界各国都开辟出一条通道,拿出一个专门的时间,让客户集中力量向商家清算。 很多的推广把这个日子弄得像过节,但是仍掩饰不住这一天的硝烟味,更无法修饰市场行为中不自然的诚信体系。客户们也在这种气氛里变得对这一天越来越有依靠性。好多人都攒着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只是,为什么不能“天天3.15”? 维权从法律的属性来讲,受制于商品的优势,有时间限制,但客户的维权行为是可以随时随地的,消协和工商局的关联部门,也是一年到头在接受投诉,可是为什么人们还是越来越看重“3.15”,仿佛其他时间大家就都不干正事似的。 笔记这样考虑原因。客户作为交易活动的弱势一方,太弱了。 首先是维权意识弱。虽然有提高,但是不得不承认,普通客户的维权意识依然不高。等靠思想还存在,维权过程中缺乏积极性,“吃亏是福”思想根深蒂固。其次是力量弱,产品出问题要自己掏钱检测,厂家返修要好几个从业日,厂家的办公地点,职能部门的手续,都成为耗费他们积极性和耐性的障碍。再次,社会上的维权风气太弱,风力不强。相对于3.15这天,几乎本地媒体的全面出动,平时的关注相对弱了很多,为什么普通客户要等靠,没有强有力的关注度和曝光度,有些商家或厂家压根就不害怕不关心,因为一个两个的客户,不能拿他们如何样。 但是,天天3.15,不应该只是个愿景,它应该是我们平常生活的一部分,不应该成为节日般的特例。唯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更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作者:文三

标题:“为何不能“天天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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