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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薄弱的问题如何解决? 今年以来,潍坊市市场监督局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合作,深化部门合作流程再造,探索行刑衔接新机制,比较有效地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加大了市场监管行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构建多维行刑衔接机制,系统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该方法产生了一系列多赢效应,着力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与公安机关合作联合办学,全面开拓执法打击深度
潍坊市市场监督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案源、专业、技术和公安机关侦查、布控、取证等手段,不断完善立体打击体系。
扩大行业。 该局在去年与公安部门签署《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行业违法犯罪活动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今年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行业违法犯罪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系工作的意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销售假冒名牌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将行刑联系事项从食品药品安全扩大到一般工业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反垄断、价格监管等行业,实现了市场整体监管。
明确就业标准。 敢于《吃螃蟹》,该局在广泛研究各类示范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自主编制了9万多字的《市场监管行业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指南》,是市场监管行业犯罪案件27项罪名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行政监管法律依据、刑事责任立案追诉标准(移送标准)。
加强联动事务。 今年该局先后召开了6次行刑联络联席会议,建立了确定线索研判、定期会商、案件追查等8个就业机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3起,移交案件线索17起,公安部门对德国黑蚁等12批产品进行假药认定,共同执法案件68起 捣毁药品非法分装点6处,加强执法合作力度,实现各方面打击上、中、下游违法单位的比较有效,其中,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的某食品企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遍及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
推进检察监督机关前进,促进执法事务行为规范
市场监督局加强了与检察机关的执行联系,建立了检察联络室,建立了完整的合作机制,推动了检察监督关口的前进,集中了市场监管行业的执法合作力量,保障了市场监管部门事务水平的提高。
今年9月,全省首家市场监管行业检察联络室在市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 该局和市人民检察院各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对案件重大、疑难杂症、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事前介入,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复核,查明案件性质、繁多、危害后果等情况 进行事前风险判断研究判定,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功能,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犯罪嫌疑案件,确保法律破案。 如何全面建立市场监管和检察监督的合作机制? 共同制定《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合作合作的意见》,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各自的职责,同步建立联席会议、行刑联络、公益诉讼、案件复核、新闻共享、交流合作等6个制度,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较为有效的联系、市场监管行业
进行互联互通的“协同作战”。 该局实行案件联检联办、风险研判、新闻共享等制度机制,持续保持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该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食品药品“四个最严厉”的要求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冒头攻击,得到了省联合监督组的充分肯定。 其中,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某食品公司超范围采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由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给予刑事处罚,并严格执行“处罚对象”的要求,吊销当事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两名相关人员的工作限制实施最严厉的“资格处罚”
畅通法院合作渠道,解决调解事务执行上的难题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法院行刑的联系,建立信息表达会商机制,加强执业协同合作,最大限度地破解执业难问题,确保调解结果和行政处罚的落实。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联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该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商标类纠纷案件投诉调解对接办法》,建立会商信息表达机制,市中级法院对收到商标类纠纷起诉后符合诉讼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拆解案件,制定调解方案。 建立司法确认机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需要司法确认的,需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编制司法确认裁决书的调解书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加强与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工作的合作。 该局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掌握市场主体新闻的特点,积极协助法院处理“人难找、物难求、投递难”的难题,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新闻、行踪和财产线索,掩盖、转移、转移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该局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16起,其中已结束执行案件13起,其余3起均在执行期限内。 查封一处不动产,向被执行人下达限制费用令10次,履行金额共计70万元。
行刑结合新进程,实现了“从横到边、从纵到边”的有机结合、无缝对接,打破了监管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倍增,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较为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通讯员 罗秋)
标题:“市场监管执法的流程再造新实践——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多维构建行刑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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