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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州市委、市政府“大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安排,弥河镇纪委、监察室寻找职责定位,积极出击,在全镇开展“大棚”问题专项整治督导。
一是确定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召开研讨会,确定各部门在“塑料大棚”维修事业中的首要责任。 以“大棚”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延迟报告、漏报、虚假报告现象为监督重点,认真调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加强巡逻,实行过程监督。 重视问题,以巡逻为手段,督促各职能部门及各村“两委”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拆除违规的“大棚”。 实地了解“大棚”的维修情况,确保整改,坚决防止检查流于形式,杜绝整改疏于监管、虚假维修。
三是加强联动,形成员工力量。 及时对接国土、执法等部门,以行动迅速、仔细查处、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和公务员不作为、缓慢、混乱等违纪行为为问题线索,查处重大失职行为,深入挖掘“塑料大棚”背后的“保护伞” (通讯员王彤丁灏报道)
标题:“弥河镇纪委为“大棚房”整治保驾并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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