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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四川长虹被前员工举报财务造假,双方连日激烈交锋。
3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从熟知范德比尔特的知情人士那里收到两个新证据,试图说明四川长虹以授予范德比尔特的房屋产权证为条件要求其呼声。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四川长虹一直扣押范德比尔特家的产权证,但范德比尔特取得该证后,长虹不得威胁产权证,要求范德比尔特做出损害长虹利益的行为。
对此,四川长虹情报发言人刘海斥责为故意报复。
此前在刘海中接受本报采访时,谈到房屋产权证,四川长虹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地方,范德比尔特出狱后,企业思考他是老员工还是房产证给他。
2月26日,四川长虹发出范德比尔特均的信,表示他举报是为了自己,涉嫌报复企业。
“长虹现在没有正面回应范德比尔特提出的疑问,而是继续对范德华进行人身攻击。 现在有必要公布这个证据公开知道真相。 ”上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说明了他发表新证据的动机。 因为范德比尔特本人不太主张提供,所以对这个证据的提供感到不安。”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底四川长虹是否公开增发后,2009年证监会批准四川长虹30亿可转换融资前,四川长虹多次与范德比尔特谈判,向范德比尔特提出要求。 范德比尔特一直提出一个要求——希望长虹承认当初报告了造假案。 双方都没有让步,谈判没有达成协议。
到了2009年5月25日,范德比尔特向四川长虹提交申请报告,要求长虹提交1998年12月交房费的长虹电子集团高水第五福利区房屋的产权证。
2009年6月11日,杨军伟(四川长虹资产管理部部长)和四川长虹总经理刘体斌分别“同意”并批准。 但是,这种批准有附加的条件。 范德比尔特不能公开他知道的长虹事件。 在该知情人士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可以看到“请法律部协助范德比尔特,不要做出损害长虹好处的行为”。 落款叫杨军伟。
标题:“新证据指长虹欲用好处交换让范德均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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