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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王珂)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办法》)。 国务院在22日的政策例行送风会上获悉,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活动规范的进行。
这次的重点是制作5个副本。 一是落实绿色快速发展理念,加强报废回收领域的环境保护。 新的《办法》要求公司在储存场所、设备设施、拆除工作规范等方面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二是适应循环经济的需要,允许废旧汽车“五大总成”向再制造公司销售。 三是完全资格认证制度,简化工作程序。 新的《办法》不再对特殊领域进行管理,根据《先照后证》的要求,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收回资格。 四是创新管理方法,加强事件事后监管。 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 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要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部门合作监督管理。 五是调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适应。 新《办法》不再调整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但在报废汽车回收流程、非法组装汽车、报废汽车组装车的法律责任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机相关。
“这次修订的《方法》着眼于废旧汽车回收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的系统性、机制性问题。 ”。 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表示,围绕回收拆解环境污染、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监管力度、民间投资进入壁垒4个问题进行了处理。
标题:“报废机动车回收新规将出台 不再实行特种领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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