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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山东将于本月至年末,开展住房市政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完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施工总承包商向保险企业投保,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保险企业将按合同赔偿。 这除了工伤保险外,还为员工增加了一个保障。
省厅质量安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责保险”试点项目由区市住建部门明确组织,各区市大致3个以上,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5个以上。 工程总承包方为投保人的担保机构由省政府安委会招标在明确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山东分企业、中国生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山东省分企业等8个机构中自愿选择,青岛市根据本市统一安排安排了明确的担保机构。 工作人员人身事故、第三方人身事故、现场救援整理、事故鉴定等费用在赔偿范围内。
“安全责任保险”的费率和保险条款全省统一。 费率因工程成本、保险公司的安全风险管理水平而异。 根据最后征求意见的费率表,造价1亿元的工程项目,保险费5.5万元,累计保险赔偿额最高6300万元。 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生安全事故,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较高,被明确为有风险双重防范体系的标杆公司,具有较高的建筑业公司资质等,保险费率按比例降低,最高优惠为保险费的30%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被纳入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的公司,第二年的保费汇率将浮出水面。
根据山东统一安排,对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行保险费财政奖补缴政策,对保险费补贴实行退保机制,年不超过50%,年不超过40%,年后不支付补贴。
山东省住建厅在试点文件中规定,要做好事故预防过程管理工作,允许保险企业“收费”,从保险费中按规定比例列出事故预防费用,并专门列出安全生产推广教育培训、风险管理、风险排查
标题:“山东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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