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日电(吴晓琴)记者从中国人大网获悉,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买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买税法》),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5类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除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如下。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个人使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牌照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车辆;

(四)具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公司购买的公交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规定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情况,可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新闻部、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对所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年12月31日前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税车辆的购置税政策将继续有效。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以下规定明确。

(一)纳税人购买个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所有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个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在关税纳税价格中加征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销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明确,不含增值税、税金

(四)纳税人通过赠与、获奖或者其他方法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时按照相关证件记载的价格明确,不含增值税、税金。

标题:“车辆购置税法公布:税率为10% 5种车辆免征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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