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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借钱想再婚,但是现在没有房子了,房子没什么用吗? ’今年30岁的林先生谈离婚买房的事,不由得产生了交集。
祖黑龙江的林先生在2006年发现了心中的白马王子,男朋友在南三环买了一间60平方米的居室后,两人进入了结婚殿堂。 但是不久,林先生注意到邻居鱼龙混杂,林先生起了换房间的心。
林先生很快就卖房了,在另一个小区租了套房。 “当时想拿着房费看房子就出手了,但是2007年房价暴涨,手上买不到几十万美元,拖着拖着拖着就到了2009年。 ”。 看到孩子日益长大,林先生终于看到了一个长期项目。
“之前销售员说首付只有两成,但是在和大楼天花板签约的时候,正好赶上楼市新政,我丈夫有贷款记录,所以银行要求4成首付。 200万的房子,首付提高2成就要付40万日元以上呢”在这个过程中,林先生开始失眠,抱怨丈夫消极面对,借钱也借不到。 不幸的是,林先生决定与丈夫假离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融资,享受最初住房的优惠条件。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银行借钱,家里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 ”。 经历了这么多变化,林先生夫妇彼此失望,老师讨厌林先生太现实,林先生抱怨老师没有能力。 本来两人商量借钱再婚,现在双方都没有领证的意愿,两人真的离婚了。
画外音
两套贷款的首付提高了,某种程度上“误伤”引起了改善型的控诉。 为了享受套房待遇,社会上经常发生假离婚的例子。 福兰地产区辰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大部分确实是为了买房不得已而采取的措施,但‘大多是假离婚,虚假实现也很遗憾’。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核定二套房为家庭单位,但如果一方是外地人,户籍本身不与对方在一起。 离婚后一方的贷款是第一套,但如果双方户口在一起离婚,一方户口不迁出该房子就视为离婚。 这样不仅会“动静变大”,还可能会给婚姻关系带来影响。 为了房子真的值得吗?
标题:“假离婚买房变真离婚:家没了 房子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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