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申锟)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发表公告,确定了持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公告称,回国服务的出国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一辆个人国产轿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一辆个人轿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告防汛(警察),免除与之联系的装有指定制造商生产的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的车辆购置税。
公告称,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买免征车辆购置税。 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拖车的购买征收一半的车辆购置税。
此外,公告称,中国妇女快速发展基金会“母健康快车”项目的移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冬季残奥会组委会新购买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更换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不免征车辆购置税。 公告自年7月1日起施行。
标题:“两部门确定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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